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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力学会联络员工作评估考核标准(试行)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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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学会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天津市电力学会联 络员职责》,为确保各项职责的落实,对联络员的工作情况有一量化的评估,特制定如下考 核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1 联络员应认真遵守学会的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按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并及时向所 在单位领导(学会理事)报告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学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此项按要求完成15分。若不按时参加会议的扣除5分,不及时汇报和做好工作的扣除5分
2 按照学会的布署,在本单位学会理事的领导下搞好学术交流的论文征集工作,积极组 织本单位科技人员参加学会组织的科技(学术)讲座。 此项按要求完成20分。没搞好学术交流的论文征集工作和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参加学会组织 的科技(学术)讲座各扣5分
3 负责本单位学会会员的日常管理和新申请入会人员材料报送工作。每年6月底前将新申 请入会人员的完整材料报至学会秘书处;每年12月初与学会秘书处核准本单位会员变化情况 。 此项按要求完成20分。没有按时间要求报送新申请入会人员的完整材料和核准本单位会员变 化情况的各扣5分。
4 负责组织本单位离、退休老会员定期开展活动。 此项按要求完成5分。没组织离、 退休老会员开展活动的扣3分。
5 按照学会章程规定,每年3月底前根据学会通知的标准负责交纳本单位本年度的单位会 员会费及收缴个人会员会费。 此项按要求完成15分。没有按时间要求交纳本单位本年度的单位会员会费及个人会员会费的 各扣5分。
6 及时向学会通报本单位学术活动情况和工作信息。 此项按要求完成10分。活动后 一周内没向学会通报本单位学术活动情况和工作信息的扣5分。
7 单位会员的联络员年初和年终要将本单位年度学会工作计划和年度学会工作总结报学 会秘书处。 此项按要求完成15分。没按时报送本单位年度学会工作计划和年度学会工作 总结的各扣5分。

     此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为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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